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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小學三年級時講台語是會被罰的,老師要同學們買國語字典,媽媽幫我買了一本,可是和老師指定的出版社不同。上課時老師會點名學生上台拿著字典查字,並教大家唸,練習正確的發音,所謂的小老師。

 

  每次點到我時,看到我帶的字典就叫我下台,說是那本不正確(出版社不同)。回家跟家人說那本不對,爸媽都不信,認為是我不用功的藉口。

 

    有一次臨座的同學因事早退,忘了把字典帶回去。一時迷糊就把它偷了,心想明天老師若再點到我,就可以上台報告了。

 

    第二天還帶去上課,當然就被逮到了,因為我們都會在字典寫上名字。那次被老師當眾羞辱,也被打的很慘。記得是一路哭回家,羞愧、疼痛…。

   那晚,家裡氣氛沉重,大家都默默無言,直到睡前老爸才說:明天去買本老師指定的吧!(後來核對 其實內容是一樣的)

 

     現在想起來是會有很多看法;也 許 老師要求一致,也許兩本在老師的眼裏是有不同,或是另有緣故?總之老師的作為會影響學生是無庸置疑。

 

  沒有牽拖或抱怨的意思,但從此就開始會逃學、逃課…。三年下學期,老爸透過關係幫我轉學,到一所很好的學校,可是問題來了,因為程度跟不上,下課後要再去補習,也就是一天有兩餐是要外食,我成為最年輕的「老外」了。

 

      民國48年一碗陽春麵2元,公車票好像是7毛錢、。記得家裡是每天給我10元,公車用月票,所以每餐有5元是足夠了。但是對個十一歲的小孩,你想,他會好好去吃飯嗎?

 

   轉到新學校不久,我就成為學校附近攤販的常客了。打香腸、魷魚、冰棒、反正熟到客人多的時候,老闆還會請我幫忙。

 

     那時候的香腸攤就和現在一樣,腳踏車後面載著一個箱子裝烘爐,香腸掛在鐵架上,箱子旁邊有一個小輪盤可以射鏢比分數,(也有碗公可以叫骰子,因為警察會抓大都藏起來)。這種經營模式 50年不變居然還可生存?實在勇....。

 

  我常替老闆和客人對賭,手氣一向不錯。自己和老闆玩時的時候,運氣好贏個二、三十條香腸也是常事,吃不完沒關係,寄放著,和同學一起路過的時候,看有烤好的就抓個兩條。那神氣的樣子套句現在的話,就是痞子逛大街吧?

  而我的「正餐」經常是亂吃一通;如5毛錢的米粉湯、2毛的豬血糕…。這樣一直到小學畢業。原本腸胃就不好,更是瘦的像猴子,但是外表看起來還好,因為我是「頭大面四方」。

一直到退休,幾乎大半輩子都在當老外,可是家裏還是最溫馨可口的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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