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人 婚前到底要戀愛幾次才算「合理」才能夠最幸福?
生活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,幾乎什麼事都有參考數據。例如;身高體重、健康指數、智商、壽命、甚至做愛、射精量…,都有統計數字,然後再設定平均值。許多人會依據它來衡量自己,是否符合「標準」是否「正常」…?
那些數字如何統計,有何依據?個人不做評議,倒是有些讚佩那些願意花時間去計數的人,我曾看見有學生在高速公路做車流統計,也聽說過統計「握手」次數,以及各類數字,但好像沒看過戀愛「合理」次數的記錄…。
我想這可能和「標的」設定困難有關,因為戀愛的定義較為抽象,有牽涉到感情投入,還須要是單一的對象,否則又屬不同項目 如單戀或是三角戀了…。
如果真要做戀愛次數統計,條件設定可能相當複雜…。年齡、教育、職業、家庭、還需要是雙人份的資料,然後像六合彩「連碰」的方式,才能定出戀愛幾次算是標準的平均值…。
前些日子聽一位朋友說;他「還差兩次」戀愛才能和對方的「經歷」均衡,
雖然是句玩笑話,但事後想想其實也不無道理,若雙方都無經驗,沒得比較,認為在一起等同戀愛,或許也能相安無事…,若有人歷盡滄桑,卻和毫無戀愛經驗的對象牽手一輩子,若有數據評定 那可能會不合標準「應該」屬於不幸福…。
然而「不標準」未必代表「會不好」, 就像我一位同齡的朋友,血壓常年「維持」150,大家聽了都嚇一跳,但他老兄不但免服藥,吃喝玩樂也沒少過一樣,至今依然一尾活龍…。按標準;如果沒掛至少也「應該」中風了…。
現在常常聽人說;男女婚前要多交友,多做選擇…,我不太贊同這種似是而非的論調,我當然瞭解他們的用意,想「終身幸福」是要挑個「好人」,但是感情這東西卻不像買電視機「堅固耐用」就好,還得要有「節目」內容…。